建议对无灭火器维修资质的公司调查处理
受理时间: 2020-09-16
事项内容: 某先生反映:2018年12月山西省公安厅消防支队发布,关于晋城市有灭火器维修资质的4家企业,高平市及时雨有限公司和高平市经水安有限公司并不在名单之内,且没有维修设备和资质,这两家公司的营业执照是销售灭火器,并不是维修灭火器,因灭火器用途特殊,维修不当存在安全隐患,现建议对这两家公司的经营反映进行调查处理。
处理结果: 高平市政府责成高平市消防救援大队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5月30日印发的《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中提出,“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取消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资质许可制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的技术服务结论不再作为消防审批的前置条件,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 因此,在我市范围内开展消防技术服务的机构同样执行上述规定,即不再受资质影响执业,只需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相应的经营活动。 另外,在调查中,市消防救援大队依法调取了高平市及时雨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140581MA0KEWE675)、高平市金水安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140581MAOGWCCH4W)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均包含灭火器维修。《热线工单》中提及的维修灭火器工作均属于其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