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发<晋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晋市组通字[2018]48号)文件精神,经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决定为局属部分全额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一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才名额
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全额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3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三、引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双一流”“985工程”和“211工程”院校专业对口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毕业证书上专业须与岗位所需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的其它要求。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不得报名;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名;晋城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名;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不得报名;其他不得报名的情况。
四、引才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9月18日(每天8:00 — 18: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晋城市农业大厦412室(晋城市泽州路851号)。
联系人: 张 丽 0356-6995602 18903563158
靳雅琦 0356-6966202 15034600518
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时,所提交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按照报名条件认真填写《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表2)。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现场初审。报名人员须提供如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红底免冠照片5张;
5、已就业人员需征得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的存档凭证。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三)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考核。通过专业能力测试、技能水平评价、实地调研等方式进行全面考核。
根据报考人数,若报考人数比例不超1:20的,只进行现场问答,现场问答成绩即为考核总成绩;比例超过1:20的,则先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然后再进行现场问答。
1、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依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名额1:3比例确定现场问答对象(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现场问答对象)。
2、现场问答。采用现场评分的办法进行,满分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后为现场问答成绩,成绩当天公布。
考核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现场问答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
同一岗位引进人才名额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现场问答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确定。
3、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身份证参加考核,身份证要与报名时所用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缺少证件者或证件内容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核。资格审查合格者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的,视为主动放弃考核。
4、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手机及网上信息。
(四)考察
根据考核结果,每个岗位各确定1名考察人选。采取个别座谈、实地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考察环节出现名额空缺时,不再进行递补。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环节出现名额空缺时,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市农业农村局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后,在晋城市人民政府网(www.jcgov.gov.cn)、晋城人才网(www.jcrcw.com)、晋城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w.jcgov.gov.cn)等媒体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确定名单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市农业农村局将拟引进人员情况报市委组织部批复。
(八)聘用和管理
引进人才一律实行聘用制。拟引进人员需填写《晋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五份),办理编制、人事、工资等手续。
拟引进人员签订协议书,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在局属事业单位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年限内不得调动。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
五、咨询与监督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督组:0356—6995526。
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0356—6966202。
六、其他事项
在引进过程中,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附件:1、晋城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信息表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9日
责任编辑: 刘红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