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将于12月1日实施

发布时间: 2019-11-28 08:42:00 信息来源: 山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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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11月28日)

  11月25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太原举行《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宣讲大会,目的是推进药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进一步宣传普及“两法”,筑牢药品安全屏障。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和新颁布的《疫苗管理法》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这两部法律是药品管理的基本法律,是推进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成果,是药品从业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根本遵循。

  《疫苗管理法》将中央部署的疫苗监管新举措以法律形式固化,将分散的疫苗管理规范整合集成,对疫苗研制、生产、流通、预防接种及监督管理作出系统性规定。

  《药品管理法》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实行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其中,在最严格监管方面,建立了贯穿于药品研制和注册、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经营、使用等药品全生命周期以及药品价格、广告等方面的监管制度。在最严厉处罚方面,在传统的警告、罚款、没收、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禁止从业等罚种的基础上,引入了行政拘留这一人身自由罚。同时,实施“双罚制”,在对违法企业进行处罚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处罚,处罚到人包括禁止从业、没收违法收入、处以罚款、吊销执业证书等多种方式。(记者孟婷)


责任编辑: 张娅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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