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出台《指导意见》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发布时间: 2019-07-26 09:20:00 信息来源: 山西新闻网

字号:

请打开微信扫一扫

打印

  (据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07月26日)

  7月22日,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出台《关于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全面纵深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全省法院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山西省委有关部署,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全面纵深发展。

  《指导意见》强调,全省法院要充分认识专项斗争进入攻坚期、大量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专项斗争工作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握好涉黑涉恶案件审判的“时度效”,将推进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作为全省法院年度重点工作抓紧抓实。要紧扣“深挖根治”阶段性目标要求,紧盯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审理,坚持打财断血、摧毁基础,坚持打伞破网、深挖幕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取得实效。

  《指导意见》指出,全省法院在专项斗争中要力度不减、责任不松、声势不降,做到“九个进一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准确运用法律政策;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推进专项斗争平稳运行;进一步向深挖彻查延伸,坚决铲除“保护伞”“关系网”;进一步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进一步开展调研分析,提升专项斗争的专业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参与综合治理,提升社会治理参与度;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以过硬作风和本领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各项工作。(记者 闫书敏)


责任编辑: 张娅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