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

发布时间: 2020-06-24 08:44:38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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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

6月23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丽霞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斌胜、郭治琛、冯裕民、李翠叶、史晓莉,秘书长王学琦出席会议。副市长武健鹏,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于昌明列席会议。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5月29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省委书记楼阳生对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履职提出的“我是我”和“我又不是我”的重要观点;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晋城市电动车管理条例(草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书面报告,市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及市本级政府债务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书面报告;听取、审议了《晋城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范丽霞向新任命同志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范丽霞要求,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民法典,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政治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是代表中的代表,要带头学习领会,带头贯彻落实省委楼阳生书记“我是我,我又不是我”的重要观点。新任命的同志要把政治建设放在第一位,紧扣市委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和岗位职责,忠于职守、履职尽责,担当负责、干在实处,干出新业绩。

范丽霞指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强化源头治理,严格高效执法,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法律法规在我市正确实施。要以高质量立法推动社会治理和民生改善,突出“小切口”立法,始终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加强立法协调沟通工作,努力使我们的法立得住、行得通,切实管用。要充分履行法定职责,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

范丽霞强调,今年时间已经过半,后半年人大的工作任务还很繁重。市人大常委会要紧扣市委中心大局,全力以赴、依法履职,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各项工作,为奋力夺取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新胜利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议期间,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第79次主任会议,听取法制委关于《晋城市电动车管理条例(草案)》审议情况的汇报。(撰稿:徐晓慧)


责任编辑: 窦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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