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公用事业建设局原副局长任香平被开除党籍

发布时间: 2020-01-23 10:13:00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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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经批准,泽州县纪委监委对晋城市公用事业建设局原副局长任香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任香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放弃党性原则,串通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违反生活纪律;超计划生育,利用职务上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任香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完全丧失共产党员的基本品格,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晋城市住建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任香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任香平简历

  任香平,女,汉族,1962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系山西省高平市人,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11月至1995年12月,任晋城市城乡建设局施工管理科副科长;1995年12月至2000年1月,任晋城市城乡建设局施工管理科科长;2000年1月至2001年1月,任晋城市建设局人事教育劳资科科长;2001年1月至2002年7月,任晋城市建设委员会计划财务科科长;2002年7月至2003年12月,任晋城市建设局计划财务科科长;2003年12月至2010年10月,任晋城市建设局副局长;2010年10月至2015年3月,任晋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副局长;2015年3月至2017年12月,任晋城市公用事业建设管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2017年12月,因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两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正科级非领导职务;2018年12月,退休。(泽州县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 刘红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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