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在四大领域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

发布时间: 2018-06-07 17:54:00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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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商务部、省商务厅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有关文件精神,日前,我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实施方案》,对我市即将在工业、农业、商贸流通和金融四个领域开展的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我市开展的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工作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应链与互联网、物联网深度融合为路径,以信息化、标准化、信用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为支撑,加快推进重要产业与供应链的深度融合,创新发展供应链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高效整合各类资源要素,提升产业集成和协同水平,打造大数据支撑、网络化共享、智能化协作的智慧供应链体系,提升全市经济活力。

    此次试点工作的目标是,到2020年,全市供应链体系更加健全完善,供应链新理念、新技术在采购、制造、销售、物流、服务等领域广泛运用,供应链新模式、新业态快速发展,供应链管理功能和服务水平显著增强,供应链管理企业实现集约集聚和创新发展,推广一批适合我市重点产业的供应链新技术,形成一批经济组织形态更先进的供应链新模式,培养一批影响力较强的全球性、区域性供应链企业,供应链在降本增效、供需匹配和产业升级中的作用显著增强,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

    工业领域将以制造业为核心,发展制造业协同供应链、智慧供应链和服务供应链三大供应链。通过发展制造业协同供应链,推动制造企业应用现代供应链管理技术,积极实施“互联网+”战略,抢抓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发展机遇,强化我市在优势领域的供应链地位。通过发展制造业智慧供应链,推动企业内部相关职能部门和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关键客户、第三方物流配送企业之间良性互动,实现采购、制造、销售、服务等标准化、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于一体高效运作,实现供应商、制造商“零库存”,降低企业生产成本。通过发展制造业服务供应链,推动制造业供应链向产业服务供应链转型。

    农业领域方面将围绕创新农业产业组织体系、提高农业生产科学化水平、提高质量安全追溯能力三个方面展开。围绕创新农业产业组织体系,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立集生产、加工、流通和服务于一体的农业供应链体系;围绕提高农业生产科学化水平,支持建设“三农”大数据管理平台,大力开展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提升农业生产智能化水平,实现节本、降耗、增效、提质;围绕提高质量安全追溯能力,加强农产品冷链标准化建设,优化放心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加快建设放心水产品追溯系统,纳入“三农”大数据管理平台,逐步将农产品生产企业纳入追溯范围。

    商贸流通领域将围绕推动流通创新、推进流通与生产深度融合、提升供应链服务水平三方面展开。一是推动流通创新。创新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理念和技术,推进智能商贸物流基础设施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科创、金融与流通融合;二是推进流通与生产深度融合。支持流通企业与供应商、生产商系统对接,打造智慧采购协同平台,推进市、县二级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鼓励制造企业加快技术产品创新,创新制造、销售、物流和服务等高效协同的一体化模式;三是提升供应链服务水平。支持建设集提供研发设计、集中采购、组织生产、物流分销、终端管理等服务,融通物流、商流、信息流、资金流于一体的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

    金融领域方面,一是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机构。鼓励发展地方性供应链创新机构,吸引全国性的供应链创新机构或研究机构到我市开设分支机构;支持设立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供应链金融服务机构;二是发展产融结合供应链金融。支持金融机构建设供应链金融数据信息平台,创新开发区域特色产业供应链融资产品,促进供应链核心企业做强和小微企业做大;三是防范重大供应链金融风险。引导供应链核心企业加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创新“线下全流程监管+线上大数据监测”风控模式,降低金融风险压力。

    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方案还明确了健全推进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强化人才开发、发展行业组织、壮大市场主体五项保障措施。(撰稿:赵立强)

《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实施方案》


责任编辑: 姜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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