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晋城市史志专家人才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6-23 17:41:35 信息来源: 中共晋城市委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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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委党史研究室(地方志研究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方志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我市党史和地方志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史志工作队伍,经研究,决定建立晋城市史志专家人才库。现面向各单位和社会选聘史志专家,接受单位推荐和个人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有史志研究基础的党员干部,军史、档案、政协文史资料、党校、行政学院、干部院校、社科联等部门和机构的研究人员,熟悉史志研究的社会热心人士,且符合下述条件的可以申报。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品行;

2.熟悉晋城党史和地方文化,具备一定研究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功底;

3.参与过史志书籍编纂或在报刊、杂志等发表过相关研究文章、著作,有一定影响力。

二、专家成员职责

1.研究宣传阐释党的创新理论,跟踪记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晋城的行进实践;

2.参与党史基本著作编研,深化晋城党史专题研究和党史人物研究,深度挖掘各类红色资源;

3.参与第三轮修志、专志编纂、旧志整理等工作,研究整理我市各类地情资料,宣传推广地方优秀传统文化;

4.对重大理论研究、史志书籍、展览馆(厅)布展等进行审核把关,从史实文化角度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

三、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

1.晋城市史志专家人才库实行常年开放式建库,不设申报截止时间。首批入选专家库的专家,请于7月底前将申报表、相关文章或著作报送,我室将组织集中审核;以后定期对新申报人选进行审核。

2.我市开展党史、地方志研究编纂、评审论证等工作需要的专家成员,原则上从晋城市史志专家人才库中选任。

3.建立入库专家动态调整机制,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研究室)定期对入库专家工作情况进行审核评价,对工作突出者给予表彰;不适应、不积极参与工作以及工作中有失职行为的,将及时调整退出。

四、工作要求

1.单位推荐。相关单位要严把政治关、水平关,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人选。

2.个人申请。凡符合条件的社会公民,热心我市党史和地方志事业,也可自行申报。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委党史研究室(地方志研究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史志人才专家库的推荐报名工作,务于7月底前将报名表和相关研究成果报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研究室)。

报送地址:晋城市文博路373号市档案馆710室

联系电话:0356—8981010 

电子邮箱:sxjcdfz@126.com

附:晋城市史志人才专家申报表.doc


中共晋城市委党史研究室  

(晋城市地方志研究室)  

2022年6月23日      


责任编辑: 常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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