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1-03-26 10:05:16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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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按照上级民政部门关于做好清明节祭扫工作的有关精神,为满足群众需要,我市决定对公墓、骨灰堂实行“提前预约、分时限流、有序开放”的现场祭扫。同时,倡导群众不跨省域异地祭扫,主动错峰祭扫,并可通过各类网络平台进行网上祭扫。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预约祭扫。对现场祭扫确有需求的群众,即日起可通过拨打各殡葬服务机构的电话进行预约,按要求实名登记相关信息。

二、实施限流祭扫。各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按照分时段错峰祭扫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防控能力科学设定预约数量上限,合理控制现场祭扫人数。祭扫现场避免人员扎堆聚集,并减少逗留时间。

三、倡导文明祭扫。推广绿色、低碳、文明的祭扫方式。倡导一束鲜花寄托哀思,一个鞠躬表达情感。严禁将香烛纸钱、烟花爆竹等物品带入墓区、骨灰堂。禁止在墓区内外焚烧香烛纸钱、燃放烟花爆竹。

四、开通网络祭扫。我市群众可以通过晋城在线、晋城新闻APP、晋城市民政局网站、“晋城民政”微信公众号、晋城文明网、“文明晋城”微信公众号、“爱晋就进”微信公众号、晋城同城APP、“晋城弘德园”微信公众号等清明祭扫平台进行网络祭扫,留言寄托哀思。

五、开展代理祭扫。我市各殡葬服务机构要提前筹备,积极为群众开展代理祭扫服务,由工作人员通过敬献鲜花、远程视频等方式,为逝者亲属提供代理祭扫服务。

六、配合现场管理。祭扫人员须合理安排出行,主动提供预约凭证、出示行程码绿码,配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方可进入墓区、骨灰堂,保持“一米线”社交距离,并自觉禁带火种,遵守殡葬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规定。

七、压实安全责任。清明节期间,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安排专人负责祭扫活动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对于较为分散的城乡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点,要压实有关部门和村(居)委责任,有效管控清明节期间野外祭祀行为,避免祭扫群众扎堆聚集,严防使用明火引发火灾事故。

以上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相关要求动态调整。敬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

市民政局联系电话:3051610

市殡仪馆联系电话:3894186、3894356

市弘德园公墓联系电话:3894333、3894335、3894336

温馨提示:3月27日起,市区将开通到市殡仪馆和市弘德公墓的10路公交祭扫专线。


晋城市民政局    

2021年3月26日   


责任编辑: 常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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