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 2021-02-26 09:04:03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字号:

请打开微信扫一扫

打印

(2021年2月25日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范丽霞主任所作的《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在中共晋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市委七届十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在更高水平上推进“五个三”战略部署,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为奋力在新征程上开创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高速度转型发展新局面贡献人大力量。


责任编辑: 常晓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