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晋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晋城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编字〔2020〕14号)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事业单位改革意见》,晋城市地理信息中心已并入晋城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中心。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拟申请注销登记。
经举办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同意,晋城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中心承接晋城市地理信息中心单位全部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特此公告。
联系人:连云刚
电 话:2027631
晋城市地理信息中心
2021年1月7日
责任编辑: 常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