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师资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15 16:41:22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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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省委、市委有关要求,为切实整合优势资源,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满足不同层次党员教育培训需要的师资队伍,为党员教育培训提供便捷的“菜单式”教学服务,市工信局(国资委)党委拟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师资库(以下简称师资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教师组成和基本条件

师资库教师主要从社会各界的专家学者、领导干部、先进模范人物、科技人员、业务骨干等中遴选。入库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掌握党的基本路线和大政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具备专业领域所需的高级职称,并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

3.有较强的教学能力,能够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和多种教学方法组织教学;善于理论联系实际,结合相关领域发展实际情况,启发引导党员干部解决现实问题;

4.热心于党员教育培训事业,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按照调配完成培训任务;

5.年龄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

6.服从受聘单位管理,遵守受聘单位相关制度。

二、入库教师学科分类

1.党的理论类: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教育、纪律作风、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国情、世情、国内外重大事件和热点问题解读等。

2.党建工作类:主要包括党内政策法规解读、意识形态工作、党员教育、党员管理、组织工作、支部工作、发展党员工作等。

3.基层管理类:主要包括公共管理、法律、领导科学、人力资源、治安管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心理健康、企业建设等。

4.技能素养类:主要包括实用技术、计算机、医疗保健、创业就业技能等。

5.其他:主要包括先进典型、模范人物宣讲等。

三、师资入库程序

1.申报推荐。采取个人申报、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以个人申报为主,在职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同意报送。

2.审核确定。由市工信局(国资委)党委对自行申报和组织推荐人选进行择优遴选,经研究决定后,确定入库教师名单。

3.组织聘用。局党委向社会公布入库教师名单,并向受聘人员下发聘书。首批人数为15人,首次聘期为2年。

四、师资库的管理和使用

1.局党委在机关网站和公众号开设师资库专栏,公布入库教师基本信息及讲授专题。所属企业各级党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时,均可从师资库中根据需求聘请教师进行授课。

2.局党委负责对师资库进行日常管理。对入库教师教学情况实行定期评估,对贡献突出的进行宣传,对其它原因不能坚持授课的教师将予以解聘。

3.教师承担教学任务时,实行双向选择,经受聘单位与教师本人协商确定后,报局党委备案。

五、其他事项

有意向者请下载并填写《党员教育培训师资库教师申报表》(见附件),于2020年9月20日前报送至市工信局(国资委)420办公室,同时上报电子版至邮箱gzwdqgzb@163.com。

联系电话:2218765

联系人: 秦硕超


附件:

党员教育培训师资库教师申报表.doc


中共晋城市工信局(国资委)委员会

2020年9月11日        


责任编辑: 常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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