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公开征集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

发布时间: 2024-04-15 09:47:27 信息来源: 晋城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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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严厉打击“黄牛”“黑中介”违法犯罪行为,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4类线索,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我市推进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催生“黄牛”“黑中介”问题。违规设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转移或委托给中介机构;明确或变相指定中介机构垄断服务,干预市场主体选取中介机构等行为;工作人员滥用行政审批权或自由裁量权、政策解释权等,造成企业、群众办事困难,滋生“黄牛”“中介”代办问题;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群众采取推、拖、绕等方式,造成企业、群众办事困难,滋生“黄牛”“中介”代办问题。

勾结“黄牛”“黑中介”问题。工作人员与“黄牛”“黑中介”相互勾结,进行有偿代办、插队办理、预留名额等“开后门”行为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不法行为;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刁难、暗示、推荐、指定等方式强制办事企业或群众找“黄牛”“黑中介”代办等行为;工作人员帮助社会中介机构、中间人有偿代理、强制购买服务或产品等行为;工作人员参与中介机构经营或持股分红,变相充当“黄牛”“中介”的行为;其他通过勾结或充当“中间人”,利用权力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默许“黄牛”“黑中介”问题。对“黄牛”公然在其场所内向办事企业及群众招揽业务的行为不制止、不报告、不解决等;对群众反映“黄牛”“黑中介”的问题,不受理、不处理等行为;对“黄牛”“黑中介”听之任之、不闻不问等情形。

放纵“黄牛”“黑中介”问题。明知职责范围存在“黄牛”“黑中介”问题而不针对研究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等情形;对职责范围内“黄牛”“黑中介”问题严重而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或追责问责不到位等情形;对政务服务工作人员与“黄牛”“黑中介”勾结问题线索不移交或不查处等情形。

广大群众可通过电话或来信来访的方式向公安部门提供相关线索,电话:0356-2123331;来信来访地址:城区文昌东街1278号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监督检查科。对举报人信息,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责任编辑: 茹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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