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司法局:积极开展政府立法工作

发布时间: 2021-02-05 16:26:00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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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市政府立法工作职能划入市司法局以来,市司法局始终坚持把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放在首要位置,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部署,突出立法重点,提高立法质量,积极开展立法工作。2020年,组织制定出台了《晋城市养犬管理办法》(晋城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和《晋城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实施办法》(晋城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两部政府规章,召开了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对两部规章进行了宣传发布,并按照《立法法》要求向上级备案机关报送备案。

制定两部规章,我们按照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协调分歧、法律审核、讨论决定、签署公布等程序进行,向社会公众和市直各相关单位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求了意见,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对于文件内容,确保做到不超越权限;符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上位法的规定;内容适当,符合规章制定程序。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市司法局将坚持以“不抵触、不重复、有特色、可操作、重效果”的立法原则为基准,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把提高政府立法质量作为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着力点,坚持问题导向,通过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确保各项立法工作任务有序推进,为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供稿: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 茹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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