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宽容 共克时艰——市发改委牵头推出中小微企业因疫情失信帮扶举措

发布时间: 2020-03-03 08:30:00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字号:

请打开微信扫一扫

打印

  近日,市发改委研究出台了《晋城市宽容中小微企业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失信行为的实施办法》(晋市信用办发【2020】1号),新冠肺炎疫情出现以来,众多中小微企业受到严重影响,生产经营困难。针对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对中小微企业造成的影响,晋城市立足实际、立足诚信,在全省率先开展因疫情不抗力因素导致的、失信行为轻微偶发,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后果和较大潜在风险的中小微企业,可不纳入失信记录、不实施联合惩戒,并对信用修复优化服务限时办结。
  《实施办法》适用于晋城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同时对适用的领域、适用的条件,实施的具体措施,以及实施中各部门的分工、实施期限都做了明确的界定,并要求各相关部门在实施办法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制定完成本部门的受疫情影响可宽容失信行为清单,落实落细各项操作,并在“信用中国(山西晋城)”网站公布。
  同时,明确异议申诉渠道,对符合宽容条件、但被纳入失信记录的中小微企业,可向晋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市信用办)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对于核查确实满足宽容条件的,将及时跟踪,给予宽容待遇。(供稿: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编辑: 常晓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