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双十一”“双十二”网购消费提示:网络购物需谨慎 擦亮眼睛保权益

发布时间: 2019-10-31 15:13:00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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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十一”“双十二”之际,各大商家都会有不同力度的促销活动,消费者往往被大幅度的促销吸引而盲目购买,忽略了商品的实用性和自己的真实需求,从而造成商品的闲置、资金的浪费和权益的受损。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双十一”“双十二”网购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防范网购风险。
网络购物需谨慎
先涨后降套路多,促销规则读仔细
  面对各式各样的低价宣传,建议消费者提前关注商品价格,警惕先涨价再降价的消费陷阱。在购买商品前,要仔细阅读平台网站和商家的促销规则,明确红包、积分及优惠券的使用范围,询问退换货方式及运费,避免事后因不了解促销规则而发生消费纠纷。
缴纳定金需谨慎,款项支付要留心
  预售产品要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通常情况不予退还,尽量确定需求后再支付。支付过“定金”的商品要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剩余款项,避免因超期未付款遭受经济损失。消费者在支付货款时一定要小心谨慎,不要在陌生网站或通过不明链接付款,防止上当受骗。
商品验收勿忽视,赠品同样有保障
  “双十一”“双十二”期间商品交易量大,快递运送时间长,消费者要摆正心态,不要心急。收货环节很重要,建议消费者要先查看商品的规格、型号、数量、颜色等是否与订单一致,确定外观没有破损后再签收。同时,提醒消费者商家所送的赠品也应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发现赠品有质量问题,可依法向商家索赔。
存证意识不能少,权益维护要及时
  消费者在网购交易过程中一定要有存证意识,尽量保存好聊天记录、宣传介绍截图、消费凭证等维权依据。与商家产生纠纷后,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擦亮眼睛保权益
  一要小心低价陷阱,应关注商品的价格变化,遇到低价促销要货比三家,避免陷入商家先提价后打折等套路;
  二要了解促销规则,防止促销规则中藏有霸王条款,要与商家多沟通,对于预付定金的商品,要谨慎下单;
  三要小心虚假宣传,要多看买家评价,尽量多方面了解商品信息;
  四要客观评价,切莫成为商家“刷信”的工具;
  五要选择合适的大型网购平台和支付平台,查看品牌授权书判断真伪,网店有“正品保证险”标识更好,并通过正规的第三方支付渠道进行支付;
  六要在签收前验货,同时索取购物发票或收据,以便后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七要保存购物证据,并按照《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的规定及时退货,切莫错过时机;
  八要记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12315。(供稿: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 莫潞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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