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中院“五个做实”推进党建业务融合发展

发布时间: 2019-10-17 11:21:00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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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晋城中院围绕“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强执行树形象”,以“五个做实”推进“五个融合”、实现“五个转变”,着力破解机关党建与业务“两张皮”问题,党建工作多次受到省高院和市委的表彰。

  一是做实工作机制,推进领导指导融合,实现法院党建工作格局由党组主抓向合力推进转变。牢牢坚持市委对中院党组的领导,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制度。加强市直机关工委对中院机关党委的领导,中院党组与市直机关工委建立了双方加强协调合作的七项工作机制。加强院党组对本院党的建设及机关党组织的领导,研究出台党建制度29项。加强中院党组对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指导,出台意见从八个方面规范完善法院系统党建工作指导机制,实现全市法院党建工作整体推进。

  二是做实组织保障,推进力量融合,实现党内职务与行政职务由松散联系向紧密结合转变。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出台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规则,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每年年初研究制定重点任务目标分解图,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加强机关党委建设,配强机关党委力量,由党组副书记担任机关党委书记,由政治部主任担任副书记,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在干部工作中的监督把关作用,有效提升了机关党委在落实工作中的推动力度。加强党支部建设,优化党支部组织设置和人员配备,把既熟悉业务、又熟悉党务的庭处长选任为党支部书记,实现所有中层干部均担任支委委员,推动党内职务与行政职务有机融合。加强党小组建设,党小组长均由部门负责人担任,为做深做实党小组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是做实教育培训,推进理念融合,实现干警素质提升由重业务向业务党务并重转变。成立市委党校法院分校,实现政治教育、党务业务培训常态化。确定每月第一周的第一个工作日为主题党日,明确党支部可以利用主题党日开展“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明确党组织生活可以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为严格落实各项组织生活提供了有力保障。开展全方位培训,2018年的培训经费比2017年增长了2倍,比2016年增长了5倍。强化司法调研,坚持“调研是更高层次的审判”,连续三年发布市级课题,积极参与上级法院课题,引导干警在调研实践中提高审判层次、解决工作难题。开展大比武活动,连续三年在全市法院组织开展党支部星级创建、办案能手、优秀裁判文书等“九个一”大比武活动,通过比武提升实际工作能力。

  四是做实工作落实,推进过程融合,实现业务政务工作由行政单向推动向党组织和行政双向推动转变。坚持党建业务同部署,特别是在部署业务政务工作时,由习惯于依靠行政机制单向推动工作,向党组织、行政双向机制推动工作转变,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的扫黑除恶宣传、重点工程法律服务、民营企业走访调研等活动,效果良好。坚持党建业务同推进,开展“支部工作法”创建活动,要求“支部工作法”要与支部所辖庭室业务相适应、特质相匹配。坚持党建业务同考核,制定党支部星级创建考核细则,从基础性考核、工作实绩考核、品牌创建考核三个方面细化考核内容,促进党建工作与支部所辖庭室各项工作紧密结合。树立党建工作用人导向,将党建工作与评先评优、晋级晋衔、干部任用相结合,在科级干部选拔考核中,党务工作履历一项在考核总分中占到10%的权重。

  五是做实“两个清单”,推进责任融合,实现责任追究由重直接责任向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并重转变。厘清主体责任,出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责任清单共70条,对各级主体责任进行细化,明确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方式,有效解决了主体责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中梗阻”问题。落实监督责任,党组建立七项机制,全力支持市纪委监委驻院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驻院纪检监察组制定《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细化明确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追究领导责任,督促主体责任落地落实,2018年以来,共约谈领导干部及普通干警44人、函询10人、诫勉谈话4人,给予警告处分3人。(供稿: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茹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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