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农村居民一季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6%

发布时间: 2019-05-20 17:41:00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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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国家统计局晋城调查队抽样调查显示:2019年一季度,晋城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8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22元,同比增长8.6%。增幅在全省11市排第10位。增幅比全省平均水平(9.2%)低0.6个百分点,比全国(8.8%)低0.2个百分点。

  一、农村居民就业形势稳定,推动农民工资收入增长。一是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从事个体户经营、开办小微企业的人群逐步增多。二是2019年春节后“促进转移就业,助力脱贫攻坚”为主题的招聘活动,吸引了富士康、长江实业、福盛钢铁,富基新材料等400余家企业参会,提供就业岗位7000余个,入场求职者达15000余人次,累计达成就业意向3700余人次,帮助60余家创业企业实现与市场、资金、人才、技术合作对接,推动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

  二、农业形势稳定向好,农产品价格回升,推动经营净收入增长。晋城主要农产品玉米、蔬菜等价格上涨。玉米收购价格由上年的1.6元/公斤上涨至目前的1.9元/公斤,同比上涨18.8%;蔬菜生产持续稳定,1-2月蔬菜消费价格同比上涨9.0%,拉高农民经营性收入。

  三、攻坚贫困、重视民生,拉动农民转移净收入增长。一是扶贫力度持续加大。2019年一季度,晋城市投入扶贫资金约4574.5万元,进行产业扶贫、防止返贫预警。其中为防止脱贫返贫,投入资金524.3万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1+5”脱贫综合险(人身意外、慢性病医疗救助、丧葬救助,家庭财产保险),7.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边缘人口全部纳入保险范围。二是连续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待遇水平,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增加。农村居民基本医保补贴人均提高40元;新农合药品目录由700余种扩大至2800余种,将32种昂贵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大病医保原分段计算调整为统一标准75%支付。三是提高农村居民基本养老金:2018年12月出台,2019年1月执行,月人均提高5元。(供稿:国家统计局晋城调查队 侯海霞)


责任编辑: 茹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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