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质量提高 基础作用突出

2018年晋城市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

发布时间: 2019-03-07 17:28:00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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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以来,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国民经济平稳发展,居民收入稳步提高,消费基础持续向好,消费品市场呈现平稳健康发展态势,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更加突出。2018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52.8亿元,比上年增长9.6%,分别高于全国(9.0%)和全省(8.2%)平均水平0.6个百分点和1.4个百分点,排全省第1位。网络商品零售额比上年增长23.9%,超额完成年初省定13.6%的增长目标。

  一、消费品市场基本特点

  1、市场运行整体平稳,稳中趋缓。2018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稳定,各季度增速均在8.5%以上,其中,第一季度增长11.0%,第二季度增长9.6%,第三季度增长8.8%,第四季度增长9.1%,全年增长9.6%,与上年相比提高2.1个百分点。从限额以上零售额月度增长情况看,我市与全国、全省运行轨迹和发展趋势基本保持一致,呈现前高后低,缓中趋稳的态势。

 

图1  2018年晋城与国家、山西单月限上零售额增长情况

 

  2、消费总量持续扩大,消费水平稳步提高。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向好发展,以及人口数量的扩大、价格水平的提升,居民的消费总量规模在不断扩大。从2014年至2018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341.2亿元增长到452.8亿元,5年间增加了111.5亿元,年均增加22.3亿元。与消费规模持续扩大相对应的是居民消费水平的稳步提高。5年间,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从2014年的14777.8元提高到2018年的19410.5元,累计提高了4632.7元。

  3、行业发展协调性增强,关联性作用更加明显。2018年,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和餐饮业四大行业发展的协调性进一步增强,行业间的关联性更加紧密。全年批发业实现零售额39.3亿元,同比增长9.2%;零售业实现零售额339.1亿元,同比增长9.5%;住宿业实现零售额10.2亿元,同比增长9.5%;餐饮业实现零售额64.3亿元,同比增长10.1%。

  4、新业态表现抢眼,网上销售增速加快。2018年,通过互联网的消费进一步扩大,增速明显加快,互联网对消费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全年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单位通过网上实现零售额2.7亿元,同比增长23.9%;限额以上住宿业实现网上营业额2366.1万元,增长60.8%;限额以上餐饮业实现网上营业额1673.5万元,增长1倍多。网上购物、订餐订房已逐渐成为消费的常规模式。

  5、刚性需求商品持续稳定增长,特点明显。从全年商品零售类值情况看,刚性商品增长稳定,其中粮油及食品类、烟酒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日用品类分别增长15.8%、20.3%、9.6%和15.0%。升级类商品有升有降,其中化妆品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通讯器材类分别增长12.3%、39.4%和16.0%,金银珠宝类和体育、娱乐用品类分别下降37.6%和8.4%。大宗商品石油及制品类因油价上涨因素增长10.2%,汽车类下降11.9%。刚性需求类商品持续稳定增长,对稳定销售市场起到关键作用。

  图2 2018年限额以上零售商品增速

 

  6、区域市场发展差异逐步缩小。2018年以来,偏远山区及广大乡村市场发展持续发力,区域市场发展不平衡问题逐步缓解。从城乡情况看,全年城镇实现零售额383.9亿元,增长9.1%,乡村实现零售额68.9亿元,增长12.4%,乡村增速快于城镇3.3个百分点,虽然城镇市场仍占主导地位,但乡村市场发展速度持续快于城镇,二者差距在逐步缩小;从分县情况看,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总额增速最快的为城区,增长10.0%,最慢的是泽州县,增长7.5%,二者相差2.5个百分点。其他县区依次为:沁水县增长9.8%,高平市增长9.6%,陵川县增长9.3%,阳城县9.2%。市场发展较薄弱的县区增速加快,县区间差异也呈缩小之势。

  二、零售额增速回落的主要影响因素

  1、汽车销售大幅度下降。2018年,汽车类商品完成零售额34.5亿元,同比下降11.9%,影响限上单位零售额下降3.6个百分点。汽车销售下降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1.6升以下小排量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到期取消,使居民购车意愿降低;二是汽车市场基本处于饱和状态,特别是前期汽车促销政策的实施,使汽车消费需求提前释放,形成较高基数;三是主要道路施工影响。全市汽车销售企业主要分布在开发区及中原街附近,中原街持续施工致使许多汽车销售企业处于半关停状态,影响了汽车销售业务。

  2、购买力外流现象严重。我市处于内陆山区,交通不够通畅,人们营商的思想观念相对落后,导致我市销售的商品价高质不优,商品的种类较单一,个性化、新颖的商品稀缺,无法满足居民多元化的消费需求,使得居民将注意力转向周边城市或网络,导致购买力严重外流。此外,由于同质化竞争激烈,商家的利润空间被压缩,对本地商业的可持续发展非常不利。

  3、限上单位关停并转现象严重。随着电商的迅速崛起,超市大卖场地位不断下降,加上网点布局不尽合理,经营特色不足,商品同质化竞争加剧,传统零售业陷入生存困境。2018年初,纳入常规统计范围的法人单位333家,其中批发零售业276家,住宿餐饮业57家。截止到12月底,有29家单位因为关闭、停业、注销或拆分而无法正常报表。按照制度规定,本年停止报表的单位同期数要计入汇总数据,29家单位同期数累计达到3.1亿元,占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基数的2.6%,直接影响了限上零售额的增长速度。

  三、2019年消费品市场走势预测及建议

  2018年,消费品市场表现为除汽车类商品下降较大外,其他主要大类商品都呈现不同程度的增长,尤其是刚性商品增长更加稳定,大宗商品石油及制品类拉动作用明显。但由于二季度后市区主要道路施工,导致主城区下半年消费市场增长乏力,全市消费市场受此影响,增速持续放缓。为应对消费市场疲软的态势,国家已经出台了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指导性意见,2019年将是落实该项政策的第一年,同时,随着主城区道路施工完毕,对市场的影响将会解除,预计2019年我市消费品市场仍将会保持平稳增长的态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将在8.0%左右。下阶段应注意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满足居民消费需求。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主攻方向。当前,我市消费领域在供给和需求两端都存在问题,但主要还是供给端方面的问题。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居民收入不断提高,消费的需求也发生了较大改变,但市场在供给方面还因循守旧,变化并不明显,一些有大量购买力支撑的消费需求,在我市得不到有效供给,消费能力严重外流。因此,我们要下力气在供给侧进行改变,提升供给商品的品质,增加供给商品种类,提高服务质量,不断丰富和完善消费品市场,使我市消费市场的供给能力更好满足广大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完善农村消费基础设施,深度挖掘农村消费潜力。近年来,我市城镇化进程持续加快,城镇化率明显提高,但仍有40%的人口生活在乡村,随着脱贫攻坚工作的深入推进,主要贫困县已基本脱贫,正努力奔向小康。农村居民在解决了基本的生活需求后,更高层次的消费愿望逐渐显现,我们应抓住这一契机,一方面要通过多种途径提高农村居民收入,另一方面要不断完善农村消费市场的各种配套设施,为农民消费创造更多便利。认真贯彻国家关于消费扶贫的政策,让消费和扶贫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不断扩大我市乡村消费市场的比重,满足农村居民的消费愿望,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

  (三)加快传统商业升级改造,培育消费新增长点。在“互联网+”和服务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以“线上+线下”、“数字+实体”为特征的新零售企业迅猛发展,成为带动传统零售业销售回暖、促进实体零售业改造提升的有效途径。我市应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引进或培育发展新零售业态,推动电子商务平台与实体商业的双向融合,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智慧物流等新技术在传统商业中的深度运用。加快推进传统商业模式升级改造,鼓励实体企业建设集购物、餐饮、旅游、创意、休闲、娱乐等服务于一体的体验式商业综合体、智慧商圈,实现多行业多业态跨界融合,提升消费购物体验,减少购买力外流,培育消费新增长点。

  (四)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降低居民消费后顾之忧。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增强居民边际消费倾向,是刺激消费的重要保证。要严格按照十九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居民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等保障体系,提高医疗报销比例,减少居民因病致贫现象的发生,优化老年福利院环境,减轻子女的养老负担,稳定商品房价格,增加保障房面积,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调整政府财政支出结构,清理和减少针对普通老百姓的税费,加大公共性消费支出,从多方面解除居民消费的后顾之忧。(供稿:市统计局)


责任编辑: 张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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