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研室(改革办、综改办)组织学习《晋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发布时间: 2018-10-31 11:04:00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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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9日上午,市委政研室(改革办、综改办)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晋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从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制定此项《条例》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是为开创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汇聚强大精神动力的需要,是加强和改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需要。《条例》共设五章37条,分别为总则、文明行为基本规范、鼓励与保障、法律责任以及附则。《条例》的施行有利于助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走上法治化、常态化轨道,开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

  会议要求,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加强宣传引导,在全室上下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要强化贯彻执行,充分发挥《条例》对机关同志文明行为的规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供稿:晋城市委政研室)


责任编辑: 茹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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